新華社昆明8月8日電 題:商品售價是進價的100多倍!購物回扣最高達90%!——揭秘低價游的“水”到底有多深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白靖利、王研
短短一年多,一個購物店返給一家旅行社回扣近2000萬元;游客購買的翡翠、銀器等商品,回扣低則30%、高則90%;從組團社、地接社、導游到大巴司機,每個環節都吃回扣……
近日,昆明警方打掉一個以“低價團”吸引游客、通過購物收取高額回扣的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31名。這起案件揭開了低價旅游背后的黑色利益鏈。
組團社、地接社、購物店、導游聯手合謀,有的商品價格是進價的100多倍
據“新華視點”記者了解,這一團伙分工明確。其中,去玩吧(北京)旅游有限公司和深圳青年旅行社兩家旅行社主要負責在兩地低價組團,昆明仟悅旅行社負責地接、設計線路,導游負責帶團旅游及引導到購物店消費,購物店提供商品及回扣。
在整個鏈條中,掌握游客資源的兩家組團公司地位最高。仟悅旅行社按照每位游客100元至500元的標準將費用交給組團公司,另將每人50元至100元的“人頭費”直接交給兩家組團公司的各一名負責人。去玩吧(北京)旅行有限公司總經理趙某某說:“我手里有總公司北京金色世紀商旅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多萬會員的資源,利用這個條件收取‘人頭費’。”
仟悅旅行社是“中樞”環節,不僅要對接上游的組團公司,還要安排導游,同時根據收取的團費和商家的回扣,設計線路和購物店的數量!鞍凑招袠I慣例,商店必須給旅行社回扣,不給回扣就不帶旅游團進店!鼻獝偮眯猩绶ǘù砣嗣衬痴f。
“地接社主要靠導游來忽悠,因此導游作用至關重要!鞭k案人員介紹,在旅游過程中,導游會盡量讓游客少睡覺、少進景點,時間都被擠壓出來購物。此外,旅游團游覽完各景區回到昆明后還要“掃個尾”,“導游會威脅游客,到了昆明就沒有義務送去機場,但如果愿意去一家花店購物就可以送!敝槿耸扛嬖V記者,在此過程中,司機往往也會相機行事,如游客到了購物店不下車,司機就說不能開空調、不能在車上休息,想方設法把游客“趕”去購物。
購物店則要隨時核對游客的購物金額和返點。為了盈利,他們往往按照商品進貨價的數倍甚至數十倍定價。“低價團一般是旅行社貼錢運營,每名游客貼一千多元。而購物店的商品往往是進價的30倍以上,多的甚至達到100多倍。只要游客買東西、旅行社收回扣,這個倒貼的成本就輕松賺回來了。”昆明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隊支隊長楊榮彪說。
目前,昆明警方已抓獲31名犯罪嫌疑人,查獲100余本會計賬簿、7臺涉案電腦,凍結一批涉案銀行賬戶、房產和資金。
回扣最高可達90%,一個店一年返近2000萬元
支撐這個黑色鏈條的關鍵就是回扣。記者了解到,回扣最高的是翡翠,可達90%,其他玉石一般是70%到90%,銀器和茶葉一般分別為40%至50%、30%至40%。
公安機關偵查表明,仟悅旅行社在云南有20余家合作商店,回扣數額最大的是騰沖一家玉石商店,一年多內累計向仟悅旅行社返款近2000萬元!斑@家店合作時間最長,從2012年就開始了。由于購物返點比例高,往往幾個團去買茶葉都不如一個團來買玉!崩ッ魇泄簿治魃椒志指本珠L袁恒說。
據了解,仟悅旅行社70%以上的收入都來自購物回扣。正是靠著高額回扣,這家只有12人的旅行社2017年凈收入達1200余萬元。公安機關同時查明,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毛某某共接“低價團”“零價團”280余個,向上游組團社相關人員行賄130余萬元。
導游是收取回扣的末端。涉案導游沐某某供認,其于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在仟悅旅行社工作,沒有基礎工資,也沒有保險和補助,帶團要先墊付相關費用!笆杖胧俏宜鶐F的客人到購物店購物總額的10%,我再從10%里按照行規給大巴車司機2.5%的提成,如果團隊還有全陪導游,我還要給全陪導游2%的提成。”沐某某稱其一年收入20多萬元。
口頭約定合作,操作有“暗號”,明暗兩套賬
對于這類“零團費”或團費過低不足以支付成本,靠購物拿回扣貼補團費的做法,業內稱之為“賭團”。毛某某的妻子此前為某旅行社員工,2012年兩人成立仟悅旅行社后將“賭團”的模式帶了過來。
2017年4月15日,云南出臺包括取消定點購物、下架低價游在內的22條旅游市場整治措施。但是,不少旅行社、購物店、導游等操作手法隱秘,低價游等現象禁而不絕。
據涉案的大理某銀器店老板王某某供認,其與毛某某商量合作時就是“口頭約定,沒有書面協議和合同”,操作模式為:被導游帶到店里的游客手上帶著相應顏色的手環,購物結束后,導游根據銷售單據與王某某核對銷售金額和返點金額。然后,王某某通過網絡轉賬將返點轉給毛某某!扒獝偮眯猩缬慰拖M的小單我會統計好,記錄在本子上,然后當天就毀了小單!蓖跄衬痴f。
記者了解到,去年以來,云南對低價游及購物店的整治力度較大。于是,一些商店就實行兩套賬,將公開賬本交由專門的公司來做,內部小賬本往往掌握在老總或者信任的人手中。
根據辦案人員調查及毛某某供認,仟悅旅行社有兩套賬,一套是公開的賬,很“干凈”;另一套則由毛某某掌握,什么時間、多少團、購物金額多少、返點多少等都記錄得很清楚。“公司賬戶與個人賬戶不互通,資金都進入我的賬戶,方便對私人進行交易。”毛某某稱。
毛某某轉給北京、深圳兩家旅行社有關人員的“人頭費”,名目為“宣傳費”。為躲避監管和查處,這些費用除了少部分直接轉賬外,多是通過員工的銀行賬戶轉賬給對方的員工,繞了一圈,隱蔽性很強。
“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對旅游行業的監管和整治,推動云南旅游產業轉型升級!睏顦s彪說,暑期是旅游旺季,提醒廣大游客在出行前找正規的旅行社,簽訂正規的合同,不要貪圖便宜報“低價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