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醫保欺詐行為日益呈現出多樣化和隱蔽性的特點,不僅加大了監管難度,也增加了調查和追回資金的復雜性。
醫保基金是群眾的“救命錢”,絕不允許成為不法分子的“黑心錢”。醫保騙保行為涉及主體眾多、問題復雜交織,還需持續治理、綜合施策。
治理多點冒頭的騙保行為,離不開常態化監管。應推進飛行檢查、專項整治、日常監管、智能監控和社會監督常態化,同時不斷升級技術手段、整合多方力量,以增強監管的全面性、精準性和協同性。國家醫保局日前發布指導意見指出,對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實行“駕照式記分”。醫保監管對象從機構向相關人員延伸,監管對象精細化管理水平將得到提升。還要落實醫保、衛健、藥監等有關部門及地方政府的主體責任,加強協調聯動,合力共治醫保騙保行為。
我國醫保參保人員和定點機構基數大、覆蓋范圍廣,一些參保人員和從業者存在對醫保政策認識不足、法制觀念淡薄等現象,容易被誘導騙保。要加強定點醫療機構對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確保內部自查自糾不缺位,實現醫保基金合理合法使用。加強制度執行和宣傳教育,廣泛宣傳并嚴格執行醫保基金的各項管理規定,從源頭防范違法違規行為發生。同時,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醫保基金安全維護,讓“漏網之魚”無處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