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17日訊(記者 佟明彪)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通告稱,2021年,我國共實施汽車召回232次,涉及車輛873.6萬輛,分別比上年增長16.6%和28.8%。
2004—2021年汽車產品召回的次數與數量
據悉,在實施的召回中包括新能源汽車召回59次,涉及車輛83.0萬輛,占全年召回總數量的9.5%;新能源汽車召回次數和召回數量比上年增長31.1%和75.9%。受市場監管總局缺陷調查影響的召回54次,涉及車輛256.1萬輛,占全年召回總數量的29.3%。截至2021年年底,我國已累計實施汽車召回2423次,涉及車輛9130萬輛。
通告顯示,2021年市場監管總局收到汽車產品缺陷線索42886條,涉及發動機總成(占32.3%)、傳動系(占17.6%)、車身(占17.6%)、電氣設備(占15.3%)等。其中,新能源汽車缺陷線索報告3033例,反映動力電池、電機、電控系統問題占新能源汽車缺陷線索的52.5%。
從缺陷涉及的總成看,發動機和電子電器系是主要缺陷產生部件,占總召回數量的84.3%。因發動機總成缺陷實施召回50次,涉及車輛371.3萬輛,占總召回數量的42.5%;因電子電器缺陷實施召回54次,涉及車輛365.0萬輛,占總召回數量的41.8%;因制動系缺陷實施召回21次,涉及車輛51.0萬輛,占總召回數量的5.8%。
2021年缺陷涉及總成召回數量分布
從缺陷原因看,因制造原因召回141次,涉及車輛134.3萬輛,占總召回數量的15.4%;因設計原因召回91次,涉及車輛739.3萬輛,占總召回數量的84.6%。
(責任編輯:楊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