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31日訊(記者 佟明彪 蘇蘭)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開展“百家電商平臺點亮”行動的通知》,對“百家電商平臺點亮”行動(以下簡稱“點亮”行動)進行安排部署,引導平臺“亮照、亮證、亮規則”。舉辦此次行動的意義何在?如何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針對一系列的問題,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就“平臺點亮”行動進行了解讀。
“點亮”行動,助力平臺經濟行穩致遠
事實上,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平臺經濟健康發展。平臺一頭連著千千萬萬的中小微市場主體,一頭連著億萬消費者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平臺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對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義。
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平臺合規是平臺經濟發展行穩致遠的重要基礎。“點亮”行動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規范為了更好發展,通過指導電商平臺全面落實信息公示有關的法定義務,從整體上提升平臺信息公開性和規則透明度,推動形成平臺、平臺內經營者和消費者多方有序互動、共生共贏的長效機制。
“點亮”行動共有全國范圍內百家電商平臺共同參與,與消費者日常生活密切,平臺內經營者眾多,日常交易量大、業務覆蓋面廣。
據初步統計,百家電商平臺共涉及超2300萬平臺內經營者,為14億消費者提供服務。通過發揮百家平臺的典型示范作用,百花齊放帶動全面規范,更大程度激發網絡交易活動創造力,更大范圍培育發展網絡市場主體,更高水平提升平臺運行效率和綜合競爭力,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
著力破解電商平臺主體信息和規則不明問題
針對百姓關心的電商平臺、平臺內經營者需要從哪些方面進行“點亮”的問題,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點亮”行動的目的是基于《電子商務法》《食品安全法》《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規范引導網絡交易經營者“亮照、亮證、亮規則”,著力破解平臺主體信息和規則不明問題。該負責人從三個方面進行了詳細解讀。
首先,嚴格落實“亮照”。網絡交易經營者應當按照《電子商務法》《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公示營業執照信息。主要包括:一是平臺應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或其鏈接標識;二是平臺內經營者應在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或其鏈接標識。
依法免于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依照《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應當根據自身實際經營活動類型,分別如實公示符合規定的自我聲明以及實際經營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或鏈接標識,相關經營者在自我聲明中應當明確屬于何種不需要登記的情形,不得以引述法律規定等其他文字內容代替。
其次,細化落實“亮證”。網絡交易經營者應當依照《電子商務法》《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規定,依法公示取得的有關證書等信息。主要包括:一是如實公示與所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注冊備案、審查批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信息;二是經營者名稱冠以“自營”、“專賣”等品牌直營、授權經銷涵義詞匯的,鼓勵直接展示授權證書等證明材料或提供查詢途徑。
第三,全面落實“亮規則”。平臺應當按照《電子商務法》等法律規定,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平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信息或其鏈接標識。主要包括:一是與平臺內經營活動有關的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包括入駐審核、信息公示、知識產權保護、商業秘密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商品信息發布、信息安全保障、違法違規行為處理等方面的協議和規則;二是與消費者有關的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包括用戶注冊、個人信息保護、支付服務、退換貨、投訴舉報處理、爭議解決、信用評價、消費者保障金等方面的協議和規則;三是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平臺制度規則。
在開展“亮照、亮證、亮規則”的同時,指導和督促平臺集中清理平臺內偽造、變造、冒用、過期、未及時變更等情形的無效證照。推動平臺持續完善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切實保護消費者和中小經營者合法權益。
“點亮”行動堅持模式創新 以保護消費者利益為價值導向
近年來,網絡消費持續增長,已走入千家萬戶的日常生活,尤其是新冠疫情反復的情況下,網絡消費增長迅猛,已成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額持續增長的生力軍。如何保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穩定平臺經濟健康運行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
對此,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受制于網絡交易的虛擬性等特征,網購消費者普遍更關心平臺信息的公開透明問題“點亮”行動堅持以保護消費者利益為價值導向,注重模式創新,確保平臺消費者、消費者組織廣泛參與行動全過程,努力實現良好社會效果。
與此同時,監管部門加強與中國消費者協會的合作,通過組織消費志愿者全程體驗式評價、第三方機構線上問卷調查、電商平臺問卷推送等形式,對平臺落實“亮照、亮證、亮規則”情況進行全流程、多場景、體驗式評價,對行動的社會效果進行科學、客觀、全面評估,更好提升消費者體驗,更好營造網絡消費環境。
該負責人稱,此次行動分為動員部署、平臺落實、屬地指導、總局抽查、評估總結等五個階段。同時,推動多方參與、上下聯動,共同構建“消費者體驗評價、經營者實踐評價、平臺主動評價”多維度評價機制,對行動的社會效果進行科學、客觀、全面評估。
“我們希望通過開展‘點亮’行動,構建多方協同參與的平臺主體信息與規則治理常態化機制,推動形成百家平臺百花齊放的良好局面。”該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