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網站公布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6894號建議的答復。工信部表示,下一步,將進一步提升充換電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啟動開展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城市試點、新能源汽車下鄉等活動,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
啟動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城市試點,消息來得突然,但在意料之中。推動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對帶動和擴大新能源汽車消費,促進汽車產業節能減排和綠色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近年來,我國大力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運輸裝備應用步伐加快。截至去年底,我國鐵路電氣化率已提升至近73%,46個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城市累計新增城市物流配送新能源車8.6萬余輛,新能源城市公交車比例超66%。
盡管成績斐然,但公共領域車輛新能源化潛力仍比較大。從全國來看,不同省份之間的公共領域電動化進程不一,即使在同一地區,公交、出租、物流、環衛等公共領域不同類型車輛新能源化比例也極不平衡。因此,啟動開展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城市試點意義重大,有助于快速提升試點城市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比例,也有助于進一步完善相關模式和制度,加快推動全國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相關部門要有序推進、抓好落實,相關企業要做好研發、抓住機會。
首先,在試點城市的選擇上,建議分層分布。既要有經濟發達、電動化基礎較好的城市,也要考慮經濟一般、條件普通的地區城市,這樣雖然在試點城市實現目標的節奏上不能達到最快,但通過廣泛試點,能夠摸索出不同城市推動公共領域電動化的多樣化路徑,有益于下一步向全國推廣。
其次,在電動化車輛品牌的選擇上,要有全國統一大市場意識,謹防出現地方保護,要有嚴格的優勝劣汰制度和監督機制。推動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不僅是為了提升城市車輛電動化水平,還要借此拉動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扶持和推廣優質企業的優秀產品,助力自主汽車品牌做大做強。
再次,公共領域車輛安全第一,在推動全面電動化的過程中,急不得、搶不得。如在電力保障、基礎設施建設、電池安全甚至是回收環節,要集思廣益、規劃先行、縝密論證,確保每一步都走得扎實穩妥,才有望成為全國公共領域車輛電動化的樣板,助力我國早日實現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劉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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