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近日印發了《關于做好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擴大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試點工作通知》)和《關于擴大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范圍的通知》(以下簡稱《試點范圍通知》)。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相關政策措施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相關政策措施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當前,我國社會融資總額中,間接融資仍然占據主體地位,這意味著需要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科技金融尤其是科創投資的發展之路。2020年以來,大型商業銀行下設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通過先期在上海開展股權投資試點,探索了路徑,積累了經驗,鍛煉了隊伍,已具備擴大試點的條件。根據2024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關部署,為切實發揮試點的引領帶動作用,鼓勵發展創業投資,培育壯大耐心資本,金融監管總局在充分吸納相關部委、金融機構、地方政府意見的基礎上,近日印發了《試點工作通知》和《試點范圍通知》。
二、下一步將把哪些城市納入試點范圍?
《試點工作通知》提出,納入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的地區應滿足經濟實力較強、科技企業數量較多、研發投入量較大、股權投資活躍等條件。根據上述條件,經商相關部門,將把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范圍由上海擴大至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南京、杭州、合肥、濟南、武漢、長沙、廣州、成都、西安、寧波、廈門、青島、深圳、蘇州等18個大中型城市。
三、與上海試點相比,這次擴大股權投資試點在政策上主要做了哪些調整?
《試點工作通知》對上海試點政策主要做了以下調整:一是適當放寬股權投資金額和比例限制。將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表內資金進行股權投資的金額占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比例由原來的4%提高到10%,投資單只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金額占該基金發行規模的比例由原來的20%提高到30%。二是進一步完善盡職免責和績效考核體系。指導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按照股權投資業務規律和特點,落實盡職免責要求,完善容錯糾錯機制,建立健全長周期、差異化的績效考核體系。
四、對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股權投資試點業務管理和風險管控主要提出了哪些要求?
《試點工作通知》要求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監管要求,建立完善股權投資業務相關制度流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開展股權投資業務試點。金融資產投資公司需通過附屬機構發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形式開展股權投資,相關業務應遵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相關法規制度;要提升股權投資業務風險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風險管理體系,夯實風險管理基礎,有效防控各類風險;要優化內部管理流程,建立完善分級授權管理體系,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水平。
五、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開展哪些工作?
金融監管總局將指導五家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認真落實相關政策措施,積極推動更多項目落地。同時,會同相關部門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優化配套政策,繼續研究擴大試點城市范圍,切實推動試點工作取得實效。(經濟日報記者 陸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