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看得見,摸不著”的數字藏品被熱捧。記者調查發現,其熱炒的背后暗藏虛火,存在引發交易風險、非法炒幣、知識產權侵權等隱患。(6月14日《新華每日電訊》)
跟實物收藏品不同,數字藏品是一種虛擬的收藏品。部分消費者購買數字藏品,看重的是其文化意義。而更多消費者最看重的,還是數字藏品的增值能力。故有人說,數字藏品有多少收藏或觀賞價值不好說,大多只是一個投資工具。數字藏品的火爆“出圈”,尤其是時不時出現的高成交價,不斷地刺激一些人的神經,也不斷吸引著各類機構入場。然而,“投資有風險,入行需謹慎”也在數字藏品身上得以驗證,一些人成了被市場無情收割的“韭菜”。
要想不被數字藏品“暗算”,就需重收藏、輕增值,或曰重文化、輕投資。換言之,要重視數字藏品的私人收藏和藝術欣賞價值,避免偏離收藏本質。即使要投資也要理性,要關注數字藏品自身的獨特價值,不盲目跟風炒作。
除了消費者保持清醒理智,相關部門也要填補監管空白。有專家建議,因數字藏品與傳統出版發行物、限量紀念品等具有相似性,相關部門應制定發行管理辦法,加強數字藏品版權保護,有效監管數字藏品發行,并設立數字藏品交易平臺準入制度,對違規不良數字藏品發行進行監督下架,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保障消費者權益,防止價格虛高背離基本的價值規律。
總而言之,數字藏品很火,但有藏品就有贗品,有收藏就有虧損乃至騙局,消費需要理性,市場亟待規范。防止數字藏品變“數字騙局”,需要監管與消費者攜手,為數字藏品行業發展打造公平良好的市場環境。
(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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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施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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