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14日訊(記者 魏金金)為加快博物館之城建設,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博物館,提升北京市博物館服務質量和水平,依據《北京市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博物館的若干意見》,北京市財政局與北京市文物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社會力量興辦博物館扶持資金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并于日前正式印發。
《辦法》明確,資金扶持對象主要為在北京地區備案且取得民辦非企業性質法人資格的非國有博物館、各級國有企業所屬博物館。資助方向包括展覽和活動項目定額資助和運行扶持,前者適用于各類扶持范圍內的博物館,后者只適用于非國有博物館。
其中,定額資助項目包含上一年度內實施的符合博物館定位的展覽展示、社教活動的項目。據悉,根據展覽主題、展品數量、展位面積、展覽時間、展覽效果等指標確定入圍項目,根據項目實際發生金額給予最高50%比例的資金支持,每個項目最高給予不超過20萬元資金支持。博物館舉辦出入境展覽項目,每個項目最高給予不超過40萬元資金支持。每個博物館申報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個。關于社教活動項目,根據活動主題、活動特色、課件質量、服務對象、活動效果等指標確定入圍項目,根據實際發生金額給予最高50%比例的資金支持,每個項目最高給予2萬元資金支持,每個博物館申報項目原則上不超過10個。
運行扶持項目用于資助運行狀況良好的非國有博物館,促進博物館運營能力的持續提升。根據場館面積、展覽質量、開館時間、文創產品開發、數字化服務、社會效益等指標開展運行評估,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兩個等次,分別給予30萬元和25萬元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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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冬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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