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6日訊(記者王婉瑩)近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支持電力領域新型經營主體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其中提出,支持新型經營主體創新發展。鼓勵虛擬電廠聚合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新型儲能、可調節負荷等資源,為電力系統提供靈活調節能力。
12月5日,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近年來,我國可再生能源躍升式發展,裝機規模占比過半。適應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納需求,電力領域不斷涌現出各類與傳統發供用電形式不同的新型經營主體,這些新型經營主體靈活調節能力強,是新型電力系統的新生力量。《指導意見》明確新型經營主體與其他經營主體享有平等的市場地位,并進一步優化完善新型經營主體的市場注冊、交易機制與計量結算。
針對新型經營主體特點,《指導意見》提出要提升電力中長期交易的靈活性,有序擴大現貨市場范圍,完善輔助服務市場,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和準確性。考慮新型經營主體主要接入配電網,為釋放更準確的節點價格信號,更大程度激勵新型經營主體響應市場價格參與系統調節,提出要探索電力現貨市場出清節點向更低電壓等級延伸,推動電力市場價格信號以適當方式向社會披露,以更好引導新型經營主體投資建設。
此外,為進一步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水平,提高企業綠電消費國際認可程度,《指導意見》提出要探索建立通過新能源直連增加企業綠電供給的機制。
該負責人還透露,為支持新型經營主體發展,避免地方設置過高的準入門檻,提出鼓勵調節容量5兆瓦及以上、滿足相應技術指標要求的新型經營主體提供電能量和輔助服務,同時,各地可結合電力系統調節需求和電力市場運營能力,進一步降低調節容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