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任震宇)10月20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消費提示,提醒廣大老年消費者在選購保健食品時應注意,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藥品,出現疾病癥狀應及時到醫院就診用藥,不能用保健食品代替藥品治療疾病。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保健食品》(GB16740—2014),保健食品為聲稱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并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藥品。老年消費者出現疾病癥狀應及時到醫院就診用藥,不能用保健食品代替藥品治療疾病,以免貽誤治療時機。
消費者應謹防虛假夸大宣傳。中消協表示,保健食品廣告內容應經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取得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件,還應當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消費者在選購保健食品時,要認準產品包裝上的保健食品“藍帽子”標志,核對保健食品注冊號/備案號,根據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等信息科學選擇,并按標簽、說明書有關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購買和食用。保健食品產品信息可在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查詢。
中消協建議消費者選擇正規渠道,遠離私下推銷。網上選購保健食品,要選擇正規的電商平臺,仔細核對其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備案憑證和保健食品注冊證書或備案憑證信息。切勿輕信來源不明的朋友圈、微信群、不明小程序等推銷信息。購買前應當認真、詳細閱讀網站上的風險告知書內容,結合自身風險承擔能力進行判斷,同意告知書內容后方可下單購買。
此外,中消協建議科學正確選購保健食品不僅需要避開各種消費陷阱,也需要消費者充分了解健康知識和保健食品知識,準確把握自身狀況及客觀需求,從而選擇適合自身所需的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