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24日訊(記者王婉瑩)11月24日,以“夯實基層力量,創新驅動發展”為主題的2023安全用藥創新發展大會在京舉辦。國家藥監局政策法規司原司長劉沛表示,藥品安全法規體系初步形成,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法律法規體系的“四梁八柱” 已搭建完成。
國家藥監局政策法規司原司長劉沛發表主旨演講。中國經濟網記者裴小閣/攝
在劉沛看來,藥品安全要細化法規制度,強化責任,落實藥品安全。“形勢在發展,時代在前進。”法規體系也要隨著時代的實踐的變化而不斷地變化。
劉沛介紹,在藥品監管過程,44號文件(《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和42號文件(《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解決了一系列問題,包括部署推進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改進藥品臨床試驗審批、優先審評審批、促進藥品創新和仿制藥發展等一系列改革舉措。
經過改革,解決了藥品注冊審評積壓等問題,新藥上市速度明顯加快。截至2022年底,累計有551個品種通過一致性評價,有效實現國產仿制藥對原研藥的臨床替代,解決了老百姓用藥需求。
劉沛認為,《藥品管理法》的核心是“藥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藥品管理法》規定,國家對藥品管理實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依法對藥品研制、生產、經營、使用全過程中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質量可控性負責。“也就是說藥品全生命周期都要由上市許可持有人負責”。
“《藥品管理法》有一系列的制度,確保了藥品追溯制度,”劉沛說,“從研制到生產、流通,各有職責,防止假藥、劣藥進入合法渠道,最終實現全品種、全過程‘來源可查、去向可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