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訊(記者張璽)近日,天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天津市支持個體工商戶轉企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圍繞登記許可、經營延續、就業創業補貼、稅費減免、優化監管等方面提出18條具體舉措,支持推動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
《若干措施》明確,在充分尊重個體工商戶自身意愿的基礎上,鼓勵其在經營者不變的前提下依法依規轉型為企業。申請人可選擇“直接變更登記”或“先注銷、再新設”的方式辦理登記。
《若干措施》規定,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可以保留原字號、行業特征,通過名稱自主申報,由申請人承諾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后自主選擇使用;可以繼續使用原個體工商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改變住所(經營場所)的,無需重復提供住所(經營場所)證明。
《若干措施》提出,對轉型后符合吸納重點就業群體等條件的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4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并獲得貼息支持。登記失業人員等群體,在天津首次創辦企業且正常生產經營滿1年,帶動1人及以上就業,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注冊之日起2年內可申請享受3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轉型后企業吸納符合相關條件的高校畢業生等就業重點群體穩定就業的,按規定給予最長3年五項社保補貼和1年崗位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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