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披露的信息顯示,2024年第一周,累計有12名銀行員工被開出禁業罰單,其中6人被終身禁業,主要問題是違法放貸。被禁業者涉及國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農商行、農信社等金融機構。這表明,無論機構大小,監管部門對違法違規行為一律秉承“零容忍”態度。
近年來,一些銀行在追求利潤增長的過程中,忽視了風險防范和內部管理,違規行為時有發生,特別是違法放貸屢禁不止。這不僅給銀行自身帶來了風險隱患,也嚴重損害了金融市場的公平與透明。
此次被禁業的人員一大半來自中小銀行。在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時,有些中小銀行為了追求短期利益,放松了對貸款發放的審核把控,可謂“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禁業處罰應成為金融行業的“緊箍咒”。終身禁業對涉事員工來說無疑是一記重拳,同時也向銀行業傳遞出一個清晰的信號:違法違規者終將付出沉重代價。這將有力遏制金融從業人員的違規行為,推動行業內部整改,促使從業人員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
銀行內部也應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機制。一旦發現違規行為,應立即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要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提高違規成本,對相關行為形成有效震懾。并在實踐中針對監管部門提出的新要求和市場環境的變化,及時修訂內部規章制度,確保其有效性。
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除了加強制度和規則建設外,銀行業還應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通過定期開展法律法規、業務技能和職業道德等方面的培訓,提高員工的專業素質和道德水平。
在強監管的約束下,銀行必須加強自身管理,確保貸款發放的安全與規范,真正做到盡職盡責。(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勾明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