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兩會,一份對“自動續費”加強監管的建議引發了廣大網民共鳴。
生活中,人們常常碰到視頻平臺、網盤、音樂軟件等自動續費情況。在會員服務到期前,平臺從消費者賬戶中自動扣款,會員服務將續期。自動續費功能原本是一本“好經”。消費者能以更劃算的價格獲取內容和服務,商家也能借此增加用戶黏性、提高平臺盈利能力。但為了留住用戶,剝奪消費者選擇權、知情權的強制自動續費,是把這本經念歪了。
自動續費開啟后無提醒、明明已取消實際還在扣錢、享受優惠必須接受自動續費、若取消自動續費先補齊優惠差價……花樣翻新的自動續費套路,不僅讓消費者防不勝防,還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明確指出,網絡交易經營者采取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方式提供服務的,應當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和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日期前5日,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
遏制自動續費亂象,既需建立健全統一的行業標準,又需有關部門加大監管處罰力度、健全消費維權機制。
專家建議,應依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退訂服務的統一行業標準。比如,可要求支付平臺在默認代扣前5天對消費者的顯著提醒短信中附上退訂鏈接,讓消費者實現一點即退、輕松退訂。還應提升消費糾紛解決效率,讓消費者方便維權、輕松維權。有關部門也應持續加大對平臺的審核與監管力度,提高違法成本,推動平臺建立合理的自動續費機制。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銀 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