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資委黨委近日召開會議指出,從嚴控制增量,各中央企業原則上不得新設、收購、新參股各類金融機構,對服務主業實業效果較小、風險外溢性較大的金融機構原則上不予參股和增持;做好風險防控,更多采用信息化手段,努力做到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
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融合的初衷,是產業為本、金融為用、優勢互補。隨著綜合實力不斷提升,為了豐富自身的融資渠道、提高產業資本的質量與效率,做實業起家的企業集團開始向金融業延伸,投資控股銀行、保險、證券公司等多家、多類金融機構,待獲取高額金融收益后,再反哺實業,進而形成良性循環。
但這種發展模式也暗藏風險隱患,突出表現為重融輕產、金融泛化、盲目擴張。例如,一些大企業非理性多元化擴張,過度依賴金融杠桿,產業資本過度進入金融行業;一些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違法違規經營管理金融企業,存在內部人控制、大股東操縱,財務造假,大肆挪用資金。這些隱匿風險一旦暴露,企業資不抵債,信用風險高企,將大幅增加系統性風險概率。
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要做好產融風險隔離,筑牢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防火墻”,防止產業資本在金融領域無序擴張。
優勢協同促發展。產融結合要堅持產業為本、金融為用,不可本末倒置、脫實向虛。經濟是肌體,金融是血脈,兩者共生共榮。要發揮好產業資本、金融資本的互補優勢,穩妥有序推動金融控股公司的設立工作,為依法經營、實力雄厚的企業提供機會,更好地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
把好市場準入關。金融是特許經營行業,要提高準入門檻,未經核準,一般工商企業不得開展金融業務,金融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把好各類金融機構、金融業務的市場準入關。在此過程中,尤其要加強政策的一致性、部門間的監管協調性,既要防止簡單化“一刀切”,又要防范各自為政,實現有效的監管貫通。
健全風險隔離機制。實現風險隔離,關鍵是抓住股權結構、關聯交易這個重點。近年來,監管部門常態化開展專項整治,重點打擊惡意掏空金融機構的違法股東。接下來,要完善產融結合相關企業的股權結構,確保能夠穿透、識別實際控制人、最終受益人;健全企業組織架構,完善公司治理機制、風險隔離機制。與此同時,還要堅持穿透式監管,加強股東行為穿透、資金流向穿透、業務實質穿透。其中,要重點核查股東資質是否合規、大股東核心主業是否突出、經營是否規范、投資資金是否真實合法,并充分借助大數據工具,打破機構、地區壁壘,打通數據源,精準打擊各類隱秘性、交叉性、關聯性風險。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金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