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印發《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提到,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體系,明確了解決農業轉移人口住房問題的思路和方向。
農業轉移人口進入城市后,安居才能樂業,應首先解決好住房問題。我國進城務工農民眾多,住房保障體系就要有針對性地滿足多元需求,對此各地應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體系,要鼓勵有條件的城市逐步將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圍。
對于大多數脫離農業生產的進城務工人員來說,其積蓄和收入難以負擔城市商品住房。解決好農業人口的居住問題,應積極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支持采取多種措施通過市場化方式滿足農業轉移人口住房需求。比如,增加小戶型保障性租賃住房,還可以考慮將城中村改造與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結合起來。
對于已經在城市長期就業生活且收入預期比較穩定的務工人員來說,可以鼓勵其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改善居住條件。商品房存量較多的城市,政府可以考慮通過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供農業轉移人口居住,這樣不僅擴大了保障性住房供給,也有助于房地產市場消納庫存。具備條件的城市也可以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中考慮農業轉移人口的需求。
當然,農業人口轉移到城市里,僅僅“住下來”還不夠,更需要保障好租購住房群體同等享受公共服務的權利。在一些地方,因為戶籍制度等限制,外來務工人員在就醫、子女教育、社保繳納等方面困難不少。打通制度堵點,讓農業人口轉出來、住得下、有保障,才能使他們有歸屬感,進而提升獲得感、幸福感。(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王明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