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訊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7月7日公布《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了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的范圍、條件和程序,為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工作提供了具體指引。
據悉,近年來,隨著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數據跨境活動日益頻繁,數據處理者的數據出境需求快速增長。明確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的具體規定,是促進數字經濟健康發展、防范化解數據跨境安全風險的需要,是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是保護個人信息權益的需要。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辦法所稱數據出境活動主要包括:數據處理者將在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數據傳輸、存儲至境外;數據處理者收集和產生的數據存儲在境內,境外的機構、組織或者個人可以訪問或者調用。
辦法提出,數據出境安全評估重點評估數據出境活動可能對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個人或者組織合法權益帶來的風險,并明確了4種應當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的情形,包括:一是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數據;二是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和處理100萬人以上個人信息的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三是自上年1月1日起累計向境外提供10萬人個人信息或者1萬人敏感個人信息的數據處理者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四是國家網信部門規定的其他需要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的情形。
(責任編輯:王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