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線北京4月7日電(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盧義杰 實習生 楊慧彩)北京大學中文系1995級本科女生高巖自殺事件,在沉寂20年后再次引起關注。高巖當年的好友發(fā)帖稱,時任北大副教授沈陽曾對高巖作出性侵行為,這被認為與高巖1998年自殺有關。
如今人事關系已在南京大學的沈陽回應稱,他與高巖“第一沒上過床,第二沒發(fā)生過性關系,第三沒談戀愛”。他如今63歲,已于2011年離開北大,同年獲評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不過,北大中文系時任系主任的說法是,沈陽曾因高巖自殺事件受記大過處分,“他倆發(fā)生了男女關系,他(沈陽)是承認的,這也是學校處分他的依據(jù)”。北大教師職業(yè)道德和紀律委員會也發(fā)布《聲明》稱,學校對事件高度重視,要求該委員會立即復核情況。
當年的調(diào)查情況如何?分別接受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采訪時,北大中文系兩名要求匿名的教師均回憶,當年召開的全體大會上,沈陽行為的定性不是性侵,“說是不符合師德的行為”,而在其印象里,沈陽當時對外的說法是“女生糾纏自己”。兩名教師認為,不管怎樣,沈陽的做法都是錯誤的。
家屬稱高巖此前曾自殺未遂
高巖自殺事件發(fā)生于1998年3月11日。今年4月7日下午,高巖的母親、退休前在北京育才中學工作的周樹銘,首次接受中國青年報等媒體集體采訪回憶事件始末。
周樹銘回憶,事發(fā)當天,她的丈夫傍晚6點多回到家,發(fā)現(xiàn)女兒開燃氣自殺后撥打了120。接著警察來了,令人意外的是,尸檢結(jié)果顯示高巖不是處女。
高巖家屬及一些好友認為自殺事件與教師沈陽有關。高巖當年的好友近日發(fā)帖稱,1996年,大一下學期以及大二上學期,高巖曾陸陸續(xù)續(xù)地訴苦說,沈陽邀請她乘教師校車,又請其到家中學術懇談,最后脫光了她的衣服。
帖文還稱,此后高巖不再如以前快樂,而沈陽卻對另一位女生稱高巖是神經(jīng)病、勾引自己,這段對話后來傳開,給高巖帶來巨大壓力。按照帖文的說法,緊接著,1997年夏天,沈陽約即將升大三的高巖吃飯,高巖表示憤怒,而沈陽不覺得有何不妥,還對高巖冷嘲熱諷。
不過,沈陽近日接受媒體采訪時,對這些說法均予以否認,稱“完全是胡說”,“當年海淀區(qū)公安局、北大中文系和學校黨委都調(diào)查過這件事”。
在周樹銘看來,高巖自殺并非沒有預兆。從時間上看,這些異樣與帖文所稱的“性侵”等事件的時間基本重合。周樹銘惋惜地認為,自己當年可以對女兒的關注更多一點。
她回憶,1996年12月,高巖曾留下一封遺書。而在自殺前的1年多,還有一次,家人回家敲門卻無人應答,就踹開門,發(fā)現(xiàn)女兒在睡覺,“我覺得(那是)不太正常的睡覺,就叫車送到醫(yī)院”。后來,發(fā)現(xiàn)女兒當時是吃了安眠藥。
“女兒說,人活著,行尸走肉,沒意思。”周樹銘告訴記者,她安慰女兒,怎么會沒意思,畢竟她進入了理想的學校,“你多順啊,你干嗎這么想?”考慮到高巖的心情,周樹銘還為喜歡小動物的女兒養(yǎng)了兩只小鸚鵡。
悲劇還是在1998年發(fā)生了。
在周樹銘的記憶里,女兒特別用功,雖然學習中文專業(yè),但高考數(shù)學還是考了130分。做作業(yè)時一道幾何題不會,她自己研究到2點,學校老師特別喜歡她,“(高巖)從小學習各方面都不用我們操心”。
關于對沈陽的印象,周樹銘回憶,高巖起初覺得沈陽課講得挺好的,后來覺得討厭,說沈陽總叫她“收錢啊收作業(yè)啊這個那個”。周樹銘安慰她,為同學服務沒必要這么大怨氣,“她說不跟我說了。”
擔心女兒產(chǎn)生逆向心理,周樹銘不敢深究,于是帶她出去溜溜彎。
周樹銘的印象中,沈陽曾到過她家一次。那是某個星期六的下午4點,周樹銘的丈夫下班回家,一開門,沈陽就從女兒的房間里出來了。沈陽自我介紹了名字,丈夫說“沈老師你好”,接著沈陽離開了,高巖的家人沒來得及追問太多,“我們也沒再問閨女,(她)本來情緒就不好。”
北大教師回憶稱當年事件定性不是性侵
自殺事件臨近北大的百年校慶。周樹銘回憶,自己當年去北大討說法,但起初沒有結(jié)果。
北大中文系時任系主任費振剛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當年,高巖的家長去了北大黨委紀律檢查委員會申訴,學校最終給予沈陽記大過處分。據(jù)《紅星新聞》報道,費振剛還表示,“他倆發(fā)生了男女關系,他(沈陽)是承認的,這也是學校處分他的依據(jù)。”
對于沈陽與高巖的關系性質(zhì),兩名北大中文系教師向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回憶稱,印象中,公布的調(diào)查結(jié)論,并未明確說“沈陽是性侵”。中文系教師張波(化名)說,當時僅說是不符合師德的行為。
張波說,當時,警方尸檢發(fā)現(xiàn)高巖已經(jīng)不是處女了,但因為時間過去較久,警方并不能認定與她發(fā)生關系的人就是沈陽,也無法從法律層面上進行處理,“公安局大概只能做到這個程度”。
在張波看來,學校對沈陽作記大過處分也是基于這樣的考慮,即無法從法律上認定沈陽對高巖存在性侵行為,“這樣一來,學校也沒辦法對他做過重的處理,雖然有人提出要開除沈陽,最終還是記大過”。
“對沈陽進行處理是通過一個全體大會。沈陽在大會上做了檢查,費老師嚴厲批評了沈陽。” 中文系教師宋清(化名)也回憶說,大會沒將沈陽的相關行為定性是性侵。
宋清向記者回憶,那時有人提供了一名女學生寫的日記,記載了事情的一些細節(jié),如擁抱、親吻等等。在宋清的理解里,日記的有些內(nèi)容屬于“戀愛心理的細節(jié)”,而沈陽本人對此的解釋是,女生老去纏他,擁抱學生是他為了安慰女生。
“系領導(當時)說,不管什么原因,如果你把學生當做自己的女兒、妹妹,就不會有今天這樣的事情。”宋清回憶。在宋清看來,沈陽這件事做得非常不對,對這個女生的死負有責任,但不一定是法律意義上的責任,“道義上的責任是肯定有的。”
在今年4月7日下午接受集體采訪時,周樹銘否認高巖存在相關日記。
提及沈陽的日常表現(xiàn),張波表示,沈陽1993年開始留校,剛開始大家對他的評價是很好的,但后來,不止一個學生反映過沈陽課堂上舉過涉性暗示的例子。宋清則直言,沈陽“有點讓人討厭”,有時比較輕浮,對一些女生存在拍拍肩膀等類似動作。
一名南京大學文學院畢業(yè)生接受媒體采訪時認為,沈陽學術造詣頗高,在學生中有一定影響力,在南大時,未有關于生活作風問題的傳言。
4月7日傍晚,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嘗試聯(lián)系沈陽核實情況,電話無人接聽。截至發(fā)稿,記者未獲其短信答復。
北大要求復核事件情況
前述網(wǎng)帖廣泛傳播之后,北京大學、南京大學、上海師范大學等機構(gòu)作出了回應。
4月6日,北京大學教師職業(yè)道德和紀律委員會《聲明》稱,經(jīng)查閱相關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對相關事件作出事實認定,給出調(diào)查結(jié)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學對沈陽做出了行政處分。
記者注意到,前述聲明沒有披露警方對事件作出事實認定的具體內(nèi)容。
對于北大1998年對沈陽作出的處分,周樹銘稱,她當年對該處分起初并不知情,不知道校方和警方得出的調(diào)查結(jié)論,自己和家人也沒參加過處分沈陽的會議,而處分通知,是北大學生后來告訴他們的。
此前,北大中文系當時有關負責人多次對媒體稱,高巖家屬均在現(xiàn)場。
“不合適,(處分)給得太輕了。”周樹銘稱,如今,她希望北大方面能解釋該處分是怎么作出的,沈陽是存在什么樣的問題。
20年來,高巖的父母沒有再申訴、上訪。今年70多歲的周樹銘說,她與丈夫身體狀況都不行了,愛人做了心臟支架,自己病得也厲害。
周樹銘表示,自己目前不接受道歉,“這是人命關天的事兒”,而這20年以來,除了一名北大教師因借書的事情來過之外,沈陽及其他北大教師、領導沒再看望過高巖家人,“你對家屬這么大的損失做了什么工作了?”
4月6日,南京大學文學院行政部門發(fā)表《聲明》稱,北京大學的處分已經(jīng)證實沈陽的師德師風存在過問題,任何處分都不能代表事實的消亡。南京大學文學院應該及時糾正人才引進工作的錯誤,堅持以師德為上的原則,重新審核沈陽的師德師風是否符合南京大學文學院全體同仁教書育人工作的要求,是否能得到這個共同體的認同。
《聲明》還稱,網(wǎng)絡的議論已經(jīng)嚴重影響南京大學文學院正常的教學科研秩序和學術聲譽,“沈陽已經(jīng)不適合在南京大學文學院工作”、“在此階段,停止沈陽從事南京大學文學院的教書育人工作”。
上海師范大學學術倫理與道德委員會則在4月7日聲明稱,從今日起,終止2017年7月與南京大學文學院教授沈陽簽訂的校外兼職教師聘任協(xié)議。
“早就應該這樣做。”周樹銘說,但不能這樣簡單地止于此,“應該好好反省”,“南大接收人才為什么不(仔細)看檔案”?
對于前述《聲明》,沈陽4月7日下午答復南方周末時稱:“我想發(fā)出一個弱弱的呼喊:三個大學都拿‘師德’說事。請問,這種定性靠什么:哪個正式?jīng)Q定上有這個結(jié)論?哪個事實支持這個結(jié)論?難道僅僅靠輿論左右?僅僅憑某個人采訪中的回答?這太可悲了吧!”
目前該事件正在繼續(xù)調(diào)查之中。北京大學教師職業(yè)道德和紀律委員會此前《聲明》稱,學校對事件高度重視,要求教師職業(yè)道德和紀律委員會立即復核情況,依法依規(guī)開展工作。